央行官员: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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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王静在第十四届中国反洗钱高峰论坛暨第四届陆家嘴国家金融安全峰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打击洗钱犯罪成果显著。全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不断提高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侦查、起诉和审判洗钱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根据最高检在《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各级检察院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起诉2900多人,是2019年起诉“洗钱罪”人数的近20倍。

  王静在会上谈到,近年来,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切实加强洗钱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

  不过,王静指出,当前,我国洗钱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以‘钱’为目的的经济类犯罪明显上升。同时,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收益的洗钱犯罪明显增加,给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王静表示,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出现,犯罪分子不断翻新洗钱手段,利用非法支付平台、虚拟货币、电商或直播平台、游戏币等方式转移、隐瞒犯罪资金,同时混合运用银行账户、虚拟货币、现金等多种支付手段,洗钱方式更加多样和隐蔽,发现和查处洗钱犯罪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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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洗钱犯罪专业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近年来查办的洗钱案件显示,洗钱犯罪已经逐步发展为独立业态,部分洗钱团伙组织架构严密,犯罪分子拥有金融等专业知识,洗钱犯罪呈现一定的专业化、职业化特征,打击洗钱犯罪面临新的挑战。”

  王静指出,积极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需从四方面落实。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依法开展打击治理工作。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关于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的有关表述,与《刑法》第191条和第312条的规定保持一致,为防范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反洗钱法》、《刑法》等法律制度要求,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工作合力。加快修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可疑交易线索移送、情报线索研判、一案双查、案件会商、数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严厉打击,遏制洗钱犯罪蔓延态势。对于洗钱犯罪要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质效。认真分析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发现的主要上游犯罪洗钱威胁,努力实现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与上游犯罪风险相匹配。认真研究新型洗钱犯罪特点,加大对专业团伙洗钱、复杂洗钱、跨境洗钱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健全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反洗钱监管,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措施,增强洗钱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及时整改洗钱风险隐患,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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